源流考證
姓族義的引申
「族」由「族族」聚集之貌引申為族類、家族等稱謂。
「族」由「族族」聚集之貌引申為族類、家族等稱謂。
古籍中,「族」可表示家族、氏族;《書·堯典》有「以親九族」,並解釋為上自高祖、下至玄孫。
「族」作為表示姓氏、家族宗族系統稱號的字義,見於《過秦論》《傷仲永》《治平篇》等文獻用例。
從祖居縣、村名、祖輩姓名和年代開始,將譜名、卷次、修譜年份與館藏編號逐項記錄。同姓不代表同宗,堂號和字輩須對照本支資料。
以下目錄或資料用於核對姓氏寫法,不單獨證明本頁全部源流或世系。
本頁包含自動整理的資料,請結合所列文獻與家族原件核對。
請填寫資料內容與參考連結,供頁面後續補充。